【47人初選案】區諾軒指國安法後增初選犯法風險 質疑戴耀廷發文挑動國家情緒「過份咗」
發布時間: 2023/03/08 19:13
民主派初選案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今(8日)踏入第21日審訊。區在盤問下供稱,其舉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的立場,惟自戴耀廷發表「攬炒十步曲」 一文及《港區國安法》立法後,「初選犯法風險越嚟越高」,當戴再陸續發文談及「攬炒」時,區認為戴的看法改變了初選的本質,「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,你發一篇文挑動國家情緒,我認為過分咗喇」。
甫開庭,控方證人區諾軒主動提及上次聆訊時,辯方向他展示寫給鄭達鴻的私人信件一事,稱「對我有一定傷害,我更加唔想對第三者造成傷害」,希望如非必要引用,可免則免。
法官指辯方或認為有需要用作盤問,區回應他會從容面對。辯方稱,材料由控方提供,辯方有責任提問,並稱相關部分已問完。
代表吳政亨及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開始盤問控方證人區諾軒,石指吳的指示是毋須盤問區,並代表余展開盤問。
石問及區,是否在初選中只見過余一次,區稱若指2020年7月初在教協舉行的記者會便是,當時他只在余發言時協助計時,沒有特別對話。被問到區是否不知道余參加初選的目的,區稱余在內的數位衞生服務界的參選人於同年5月聯絡戴耀廷,表示有興趣舉辦初選。戴與民研商議後,接納衞生服務界成為初選選區之一,戴其後個別會見候選人。
區承認,對戴余兩人的對話不知情,不知道余當選後會做甚麼,並指記憶中衞生服務界的WhatsApp資訊群組中,沒有討論候選人當選後會做甚麼。區指,據其所知該界別沒有舉辦協調會議,戴亦沒提及該界別有關於否決預算案字眼的爭論。
石續問區,是否因為余出席過抗爭派記者會,故將她標籤為抗爭派?區同意。法官李運騰一度稱,如果辯方案情是指余不屬抗爭派,辯方可提問。石回頭與余對視片刻後,沒有提問。
石其後引述區的證人供詞指,他曾在電台節目上鮮明地反對戴的文章言論,並認為應與初選分開審視。區同意,稱沒記錯的話該節目是在他退出初選後1天錄製。
法官陳慶偉指戴發表的文章眾多,問區指哪篇。區逐字吐出:「攬炒十步曲 這是香港人的宿命」,區指他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的立場,很可惜在初選過程中,戴發表不少文章鼓勵參加者運用否決權。區續指,2020年6月至7月開始有不同輿論指控初選犯法,「特別係6月30號《港區國安法》立法,初選犯法風險越嚟越高」,故他在節目稱戴的文章應與初選分開,「事實係初選當時法律風險的確係好高」。
法官指,區戴二人於3月開會商討舉辦協調會議後,不久多區舉行了協調會議,大部分協調會議文件均包含「會」積極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,或「會」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。區稱綜觀整個過程是有。
法官質疑,直至4月底區才發覺運用否決權是「35+」其中一個元素,區表示知情。法官續問,若區不同意戴,有否與戴商討過。區稱沒特別與戴提及原因,因為協調會議上有不同意見,「我曾經相信呢個係參選者自己嘅選擇」,但當戴於4月陸續發表數篇攬炒相關的文章後,「我開始覺得佢嘅諗法令初選有質性上嘅變化」,並指他因此在戴發表「攬炒十步曲」文章後對戴稱其想法太瘋狂。
法官陳慶偉問區指「攬炒十步」的哪步太瘋狂,區稱記得戴在文中提過「攬住中共跳出懸崖」,法官指那是第十步,區續稱「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,你發一篇文挑動國家情緒,我認為過分咗喇」。
審訊明(9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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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